光彩事业是中央统战部号召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企业响应“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”而在1994年4月发起实施的一项社会扶贫公益事业。
福州市光彩事业促进会成立于2008年2月,系具有法人地位的全市联合性非营利民间社会团体,配备专业会计人员核算,并接受审计机关监督。先后荣获“全国光彩事业组织奖”,全省“千企帮千村”行动组织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,并被财税部门确认为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,获得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抵扣资格。
根据税法有关规定,捐赠企业的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;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%的部分,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。捐赠个人的捐赠支出,额度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%的部分,可以从中扣除;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,从其规定。
欢迎广大民营经济人士踊跃参与光彩事业!
融旗集团副总经理施浩表示,此次能够当选福州市光彩事业促进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,我深感荣幸,也深知责任重大。融旗集团多年来专注于市政基础设施、环境科技与医疗康养等领域,秉承“修千座桥、铺万里路、为党争辉、造福人民”的初心使命,在发展壮大的同时,始终积极承担社会责任。我们积极投身抗疫抗洪救灾,参与“万企兴万村”行动,公司还成立了“福建省施忠旗教育慈善基金会”,捐建了“忠旗小学”,就是希望能为社会贡献一份力量。如今,站在新的起点,我将以更饱满的热情投身光彩事业,秉持“树立行业典范,服务社会民生”的企业使命,带领企业继续在公益之路上前行,聚焦乡村振兴、扶贫济困等领域,用实际行动诠释光彩精神,为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和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添砖加瓦。